关于调整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9/6 11:59:47 作者:袁敏辉 浏览量:327次
各科室、各年级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以及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以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对学生的危害,预防学生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决定调整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组 长: 陈东栋(党支部书记、执行校长)
副组长: 张国俊(副校长)
吴锁俊(副校长)
傅广辉(副校长)
袁敏辉(德育处主任)
组 员: 张 勇 (总务处主任)
张玉冰 (办公室主任)
高 云 (教导处主任)
周丽俊 (教导处副主任)
王玮娟 (教导处副主任)
杨惠忠 (总务处副主任)
梅 方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二)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组 长: 张国俊(副校长)
副组长: 袁敏辉(德育处主任)
梅 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心理老师)
蒋云华(德育主任助理)
组 员: 鲜 颜(专职心理老师)
朱贝贝(兼职心理老师)
刘 芸(兼职心理老师)
陈丽华(兼职心理老师)
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各班心理委员
二、工作职责
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规划和目标,确保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主题班会、心理拓展训练等,提高师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心理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时发现和干预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心理困扰;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