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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学习先进个人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6/26 9:34:26 作者:张云蕾 浏览量:3371次

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学习先进个人的实施方案

 

为隆重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开创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我校党支部决定每年“七一”前夕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学习先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反映新时代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事迹,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党员紧扣时脉搏,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学校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要把一年来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中,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勇于开拓创新、模范作用发挥突出、先进事迹过硬的共产党员和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先进评选出来,评选工作要坚持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条件

(一)工作年满一年的在职在岗正式党员。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党性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能够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工作主动,踏实肯干,工作业绩突出。

(五)宗旨意识强,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建言献策,做出贡献。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无私奉献,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总人数的 15% ,评选时要综合考虑政治素养、师德情操、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出勤情况等考核因素。学习先进个人参考“学习强国”平台积分,表彰前三名。

(二)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步评选的方法进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对民主推荐的表彰对象,学校党支部将在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定。

(三)对研究确定的表彰对象,学校将大会表彰。

(四)对确定的表彰对象,将作为2022年申报上级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

 

五、要求

(一)评选表彰先进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各年级组要认真组织好优秀党员的推荐上报工作。

(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标准条件,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党员评选出来,确保评选质量。

(三)要结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激励后进,积极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使我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有更大的发展。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支部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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